寫在遊行之後

老師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學生一起來遊行

這圖當然不是「守護家庭,反修民法 972 的遊行」。

高三的時候我在水利大樓補習物理。雖然大部分的東西都沒記起來(而且我不認為我物理有進步多少),有件事印象倒是異常的深刻。

有一次,老師上課時說,要是他當選總統,馬上進行兩件事,「一,未成年者觀看限制級影片,一律死刑。」當班上憤愾不已的時候,他馬上補充:「二,下修成年年紀至三歲。」

挺白爛的。

不過更多更白爛的事情,卻發生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比如說,給老師當作教材的的性教育影片《青春水漾》,被一些人/團體污衊為教導學生人獸戀,甚至冠上鼓吹性解放的稱號,在守護家庭遊行內廣為宣傳,彷彿性教育我們只要不接觸、不討論、不研究,到結婚的時候神就會告訴你要怎麼生小孩一樣。比如說,明明白白的修法前後對照,可以被解讀為鼓勵通姦、鼓勵亂倫、鼓勵人不要寫族譜。比如說,為了維護自己的言論(自我感覺良好)自由,可以把持不同意見的人圈起來(此舉觸犯強制罪)。為了維護自己的宗教信仰自由,可以對不同教會的信徒行各種言語暴力、肢體攻擊。(你們到底信不信同一個神啊?)

認真想想,有多少同學的性啟蒙,是於網路上畫質模糊的 RMVB 影片開始的?是於床底下私藏的 VCD 光碟開始的?是於課堂上老師害羞表示這個章節回家自己看跳過開始的?沒有性教育,小孩會懂得保護自己,免受親戚朋友、甚至是某些教會的不肖牧師的性侵害?沒有多元教育,小朋友會懂得不要嘲笑、霸凌課堂上那些與自己比較不同的小朋友?記得高樹國中葉同學鷺江國中楊同學嗎?

保守不是錯,以保守之名、以下一代幸福為口號,行壓迫他人權益、公然歧視之事實,當然也沒犯法。這些都是烈士自焚幫你們爭取來的言論自由,也因為有這些自由,集會遊行才不會被警總抓去思想改造。這些本應用來追求公平正義的權力於今日社會被如此扭曲的應用,要是當初的烈士地下有知大概也會惋惜。

今天歷史會記得,曾經有十萬人上街頭,反對另一群人爭取他們的權利,就如同維基百科記載,有一群憤怒的白人擋在學校前面,不讓黑人小朋友進學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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