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bble 智慧型手錶開箱

Pebble 是一個在 Kickstarter 群眾集資網站上成功集資的專案。不只成功集資,他還是該網站有史以來最高金額、受到最高關注的集資項目。專案一開始設定了十萬美元的集資目標,誰曉得在各大科技網站的報導之下,集資金額衝上了一千萬美元之譜,超過六萬人想要這隻手錶。

http://www.kickstarter.com/projects/597507018/pebble-e-paper-watch-for-iphone-and-android

受到了來自各方的壓力,該團隊改以一般量產的規格來打造這隻手錶,也因此進度十分緩慢,從我下訂到拿到手錶中間我等了至少一年,而中間也歷經了不少次的推遲。從這些現象其實可以看出群眾集資的概念如果套用到實際的商業市場上會有一些問題,特別是在這麼大量的情況下。我猜想他們公司一開始也沒想到會有這麼多的訂單近來吧,直到現在該網頁上的集資金額還是超出版面的,真的非常有趣。

在等了一年之後終於收到了包裹,於是就迫不期待 忽視期中考 來開箱一下囉。

For Android and 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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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bble 智慧型手錶開箱

網路本匿名,何處惹爭議?

剛好最近 ask.fm 很流行,觀察了一些問問題與被問問題的人的看法,想來紀錄一下我自己的感想。

我認為網路本來就是匿名的。不討論那種入侵 ISP 資料庫取得客戶真實身份的狀況,每個人在網路上也不過是一個躲在帳號/45度仰角自拍大頭照後面、對著螢幕敲鍵盤的人罷了,對也許從未見過面的另一個人來說,每個人都是匿名的,即使你常常使用某一個暱稱,常常使用某一張大頭貼,充其量也只能表示你應該是同一個人,而你是誰根本不重要。不過在這個連咖啡機都會有推特帳號的年代,還不一定保證帳號後面是人呢。

那麼,為什麼要假定匿名的人都是抱持著惡意、需要謹慎小心面對的態度呢?試問現在的網際網路有對任何非匿名帳號的行為有任何保證措施嗎?難道只因為在現實生活中會碰到面,該有的提防就不應該有了嗎?中國大陸最近要推網路實名化,而南韓才正要取消,而應該不只我認定無罪推定是普世價值吧。

其實滿多網路機構/名人會在 reddit 上面辦 AMA (Ask Me Anything),透過這些回答網友的問題,他們也可以收集到許多人們對活動、人的真正感受、想法。對舉辦活動的人來說,每個網友都是匿名的在提出問題,但這些問題的確都代表了某個人的聲音,這聲音不會因為他住在哪裡、他做什麼工作而產生差別,若是舉辦單位只在乎發問的禮節與網友的身份、身家背景,那這類活動就跟核四的說明會一樣,一點意義都沒有。

所以,我認為在 ask.fm 上面因為匿名所產生的一些令人不快的問題,只是單純的人性表達,只是大家真正想問的問題罷了。這些問題不會因為推行網路實名就消失,所以也沒有必要對這些問題不快,事實上能看到這些問題,也比它們的被默默的埋在某個人的心裡好多了。另外一點是,我認為沒有不對的問題,只有不適合的回答。如果因為認為一個問題高度太低、太沒禮貌而拒絕回答,那本質上也喪失了一個溝通的機會,而在網路上我認為這是很寶貴的。

開放匿名問答本來就要做好價值觀被衝撞的心理準備,若只是想單純回答自己覺得舒適的問題,那其實也沒有必要辦這種匿名問答的活動,因為在各種場合都可以問的才對。

蝙蝠俠曾說過:”Its not who I am underneath but what I do that defines me.”

最後我想補充一點,匿名不一定代表不想負責,如果這個環境讓人不敢說真話、說真話之後要付出沈重的代價,那是環境有問題,不是匿不匿名的問題。每天在各式各樣的新聞網頁下面可以看到 Facebook 留言區塊,而 Facebook 目前我認為是最接近實名制的網站了,我也不覺得那些問題是有善意到哪裡去。

讓我們回顧一下旺旺蔡董說過的:「記者有批評的自由,但是寫之前要好好想一想,避免寫一些會冒犯別人的侮辱。」誰來定義侮辱呢?禮貌到底是要求自己的標準,還是加諸在別人身上的沈重枷鎖呢?

總覺得這篇邏輯好怪,日後有空再來修吧,先紀錄起來怕之後忘記。

網路本匿名,何處惹爭議?

你好,2013

不可免俗的回顧文時間又到了。
回顧文點我

今年真是發生了很多事情呢,很多事情都是以前沒有想過會發生的。
這應該是好事,不過也讓我發現了我原來以前都活在一個透明的泡泡裡,像天龍人一樣。

去年提到了希望自己不要太懶惰,我想今年我還是要再提一下。去年也感謝了各位我所認識的人,今年我也還是要感謝大家。我生命中真的遇到了許多貴人。(拉椅子歡迎入座) 沒有大家的幫忙,我可能很難理解很多事情。

總體來說,我覺得 2012 是很亂的一年,不過也是很棒的一年。

亂是亂在自己注意到了許多社會議題,這是在加入學生自治組織第一次有比較深刻的心得,像是士林王家、美麗灣、媒體壟斷。棒則是棒在於這些活動中我看到了來自社會各地的青年一同為了這些可能與他們不相干的事情積極努力而展現出的力量。那種試圖改變社會、改變環境、改變些什麼的、沒有理由的熱血,令人感動。

我對這個社會還是很有信心,我相信以各種方式,由我們一同努力,可以使它變得更好。我以後會繼續朝這個方向努力。

未來的一年,希望各位可以與我一同加油,邁向自己人生的目標。也請各位多多指教了!
(噢對了,還有考上研究所。)

你好,2013

壹電視:新聞急先鋒

http://www.nexttv.com.tw/news/realtime/hottest/10455920

新聞急先鋒是一部在 HBO 上播出的影集。由 Aaron Sorkin 製撥,第一季 10 集應該已經撥畢。

如果不太清楚內容的話可以參考這一篇推薦文 XD

http://blog.xdite.net/posts/2012/08/09/recommended-the-newsroom/

今天壹電視因為商業上的考量不得不出售,其實某方面也是提醒了我們具有崇高理想的媒體在現實中真的會遇到許多問題。

壹電視有許多創新之處,他們旗下的媒體記者感覺許多也都有壹傳媒一脈相傳的狗仔血,也許是蘋果開啟了台灣媒體的腥羶色之門,但腥羶色必定不好嗎?透過蘋果我看到了許多其他媒體沒有報、不敢報的事實真相,其獨家踢爆也往往都是震驚社會的消息,如果說透過影劇八卦吸引眼球只是一開始的 kick-in,黎智英真正的目的是高質量的社會新聞、政治新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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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電視:新聞急先鋒

電子發票

政府政策的難度如果可以分等級的話,電子發票不幸的應該是屬於偏難的那一個。畢竟挑戰財政部長期施行、民眾長期以來養成的「買東西,拿發票」習慣,在習慣的接軌上想必會遇到許多困難。

於去年,資管系名人演講也有幸請到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高級分析師盧志山先生,他除了致力於數位學習落差之外,也投力於電子發票的政策規劃與施行。於會中我們也聽到了許多盧先生對於電子發票的期許,我也十分認同,但當下的看法其實覺得電子發票的推廣絕對需要花上不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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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發票

台灣好可怕

ok, 讓我們來看看嫌疑犯的定義:

嫌疑犯,英文是 suspect, 全名犯罪嫌疑人,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對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訴的人,在檢察機關正式向法院對其提起公訴以前的稱謂。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無罪推定的原則,除非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不然犯罪嫌疑人是無罪的。

這是維基百科說的。

好像很多人都以為嫌犯就是罪犯喔?

回顧張先生的案子:他被日本警方列為「重要關係人」,應該就是等同台灣所稱的嫌疑犯吧。不過甚至都還沒有開庭,就看到台灣媒體把他當成犯人在報導了,甚至連他爸開的店都有記者去訪問「你兒子殺了人你有什麼感想?」,以往的同學也全部抓出來訪問,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不要跟我說什麼他家有找到血跡他一定是犯人之類的,歷史上發生過的巧合實在是太多了。

前陣子震驚社會的江國慶死刑誤判案也是在廁所找到生理液體就定案了,可惜要等到人都處刑了才翻案。你說說命案現場廁所找到有生理液體的衛生紙還不能夠定罪嗎?
我們常常執著於最初所發現的事證,而忽略之後所發現的新證明,甚至還自圓其說,此謂固著效應。去年三月槍決的鍾德樹案,雖然是縱火但是檢警連打火機都沒找到,報告書上面還寫「不明打火器」,完全忽略了可能是意外的事實。

總之,我要說的就是「不要妄下定論」。即便他後來證實是犯罪人也是。

所謂的「無罪推定原則」是「證明你有罪之前你都是無罪的」,而不是「並不是你無罪,只是因為找不到證明而已唷~」

不過看到台灣媒體的現況,真的讓人很好奇:難道身為閱聽人的我們都沒有責任嗎?

已經習慣了看新聞不思考的人,雖然平常罵「妓者」罵很兇,遇到這種事情還不是乖乖被牽著鼻子走?從日本警方找錯人這邊可以看到許多人的卸責能力有多好。

張先生的Facebook上面自從被人肉到之後便充滿了污衊、下流毀謗等留言,然而發現找錯人之後許多人馬上自我切割,「都是因為媒體亂報」,最後發現嫌犯還是他之後就又回來繼續留言。豈不是自我矛盾嗎?

假設他留下遺書,上面寫著「因為Facebook的留言讓我活不下去」,試問殺人兇手是誰?

他自己?還是有在他Facebook留言的我們?

結論:看新聞,多用點大腦吧。不要老是怪媒體。他們也只是做「民眾」想看的新聞。
(當然我沒說媒體沒錯,不知道為什麼看到日本警視廳拒絕台媒採訪我也滿高興的,終於要認真面對你們的言論自由了嗎?XD)

最後,恭喜鄉民搶先破案,BGM附上:

台灣好可怕